回复: 400份结婚证见证中国百年婚史
建国后版本:婚姻大事自己做主 1950年4月30日,新中国《婚姻法》的颁布,废除了包办婚姻,开始了男女平等、自由婚姻。当时的结婚证由各地方政府自行印刷,摒弃了以前自行购买的习俗。这一时期的结婚证更像“奖状”:正上方是五星和国旗,正下方是一个大红双“喜”字,周围是牡丹、石榴、白鸽、稻穗组成的美丽图案,象征吉祥喜庆、幸福美满。中间为男女姓名、性别、年龄,“自愿结婚”四个字特显眼。每份证书上都有政府印章和区长签名,在一份“北京东城区”的结婚证上,记者注意到还盖有“布票已发”的印章,记者推测,当时当地政府可能对新婚夫妇有特殊补贴。
据曹先生介绍,《婚姻法》颁布后,婚书的内容有了明显的改变,“新郎、新娘的名字头一次并列在一起,双方父母、媒人、证婚人的名字不再出现”。而到了上世纪60年代,结婚证开始具有明显的“文革”特征,证书顶部正中或左右两侧印有“最高指示”、“毛主席语录”,红旗、五星、毛主席头像是最常见的,落款均为“某某革委会”。
目前版本:张贴照片形式统一 “文化大革命”结束以后,结婚证的落款变成了“人民政府印”,而结婚证的形式也越变越小巧,添加了新人的照片。但全国各地的“款式”都不相同,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,结婚证的形式才开始统一。据了解,现在的结婚证是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的。
曹文兴收藏的结婚证时间跨度是从清光绪到上世纪80年代之前,共400多份、300多个品种,涵盖了全国近百个城市。为了收集这些结婚证,他几乎踏遍了全国各地的古玩市场。他计划在收藏达到1000个品种后,选择专业展厅,搞一场专门的展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