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家卡积分使用规则
2008年2月修订版
一. 总纲
1. 申请加入“我爱我家”会员,并提供详尽真实信息(手机号码、邮件地址、邮寄地址、姓名)的会员就可获得我爱我家会员卡。
2. 积分价值为人民币1元=10积分(注:2008年3月17日之前注册的会员都将额外得到“我爱我家”赠送的100积分)。
3. 会员卡积分仅限申领当地使用。
4. 会员积分的有效期为二年,原有积分的有效期从2008年3月17日起算,积分不可兑换现金。
二. 爱家卡积分的获得
1. 网站互动获取积分
(1) 申请成为我爱我家的会员,注册成功即可获得100积分
(2) 参与我爱我家网站组织的各类在线活动,可获得网站提示的积分,具体请按网站公布实际规则。
(3) 在“我爱我家”网站登录一次可获得1个积分。
(4) 在“我爱我家”论坛里发帖或回帖,可获得相应积分。
(a) 普通发贴:1帖 = 3分
(b) 普通回帖:1帖 = 1分
(c) 精华帖 :1帖 = 20分
(d) 原创好帖及精华置顶帖:1帖=100分。
(5) 推荐网友成为我爱我家的会员(需有详尽真实的信息(手机号码、邮件地址、邮寄地址、姓名)),经“我爱我家”验证有效,每成功推荐一名真实会员,且该会员成功登录网站后可获得200的会员积分。
2. 消费获得积分
(1) 凡在我爱我家采购建材的会员,均可得到相当于其购买金额等值的积分,积分与人民币的换算比例为10积分=1元人民币(如:会员在我爱我家采购10,000元建材,即可获得10000分积分。)
(2) 会员在“我爱我家”参加现场团购签到,即可获得100积分的额外奖励;参加网上团购、网站限时促销并产生交易,即可获得200积分的额外奖励。
三. 爱家卡积分的使用
1. 建材类产品
(1) 建材采购时,参加我爱我家组织的线上线下的团购活动,可享受团购价;
(2) 参加我爱我家组织的网站限时促销活动,可享受特惠价;
(3) 会员在建材商门店购买建材时,还价之后再出示爱家卡将得到额外的应付金额3%的优惠。
2. 现场团购
会员可以在爱家团购现场使用积分抵充货款(除建材类产品以外),抵用额度不超过商品价格的3%。
3. 特约商户使用
在我爱我家特约商户购买商品时,凡自行还价后,结算时出示爱家卡可享受折扣价后再降商品价格3%的优惠,具体详见各商户公告。(如:特约商户公布的折扣额度为3%,会员购买10,000元商品,自行还价至8折后,再出示爱家卡则将获得折扣价后再降3%的实惠,即实际折扣为7.7折,会员实际付款额为7,700元)
4. 参与抽奖活动
会员可消费积分参加“我爱我家”网站不定期举办的各类抽奖活动。
5. 特约商户购物
在特别注明可以用积分抵充货款的特约商户处购物时,可用积分抵充货款,具体详见各商户公告
6. 爱家屋消费
会员在我爱我家“爱家屋”网上超市购买商品时,可使用积分抵充部分货款,抵用额度不超过应付金额的50%
附:
(a) 特约装潢公司名单
(b) 特约空气检测机构名单
(c) 特约家具商户名单
(d) 特约家居用品商户名单
(e) 特约软装布艺类商户名单
(f) 特约灯具商户名单
(g) 特约家电商户名单
(h) 特约婚庆服务商户名单
(i) 特约花卉商户名单
四. 积分的凭据和查询
1. 会员应妥善保管购买商品的历次交易单据,一旦发现积分累计和使用情况出错,即可凭有关凭证联系我爱我家的客服予以更正。
2. 会员可以通过“我爱我家”网站(
www.525j.com.cn )的“会员之家”栏目或客户服务热线(0571-88376201、88376202 )对自己的积分情况进行查询。
3. “我爱我家”在收到会员关于积分的异议后,将立即对该会员的积分累计和使用情况予以核实,并在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。
五. 退、换货的积分累计
1. 当出现退货后,该次购买所使用和获得的积分都将复原 。
2. 当出现调换商品时,首先对原购买商品所使用和获得的积分予以复原,再根据新调的商品使用和获得积分。
六. 其他
1. 本规则自2008年3月17日起执行。
2. 本规则之最终解释权归上海鸿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。